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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股权:民营企业控股的新形式

2002-7-24 来源:《粤港信息报》

在日前举办的中国民营经济论坛上,国务院体改办综合司司长、经济学家范恒山就当前民营企业的控股形式问题发表了观点。

  范恒山指出,在新形势下民营企业要尝试多种形式控股,可以搞绝对控股,也可以是相对控股,他特别提出了民营企业尝试金股权控股的优越性。

  范恒山解释说,金股权的概念来自于英国,金股权在企业中只占一股,但它是通过法律程序的规定、董事会规章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赋予这一股在企业经营等重大战略性问题上具有肯定或者否决的权力。目前,国内民营企业很少采取金股权,而在国外如俄罗斯等国家,一些企业已成功地运用了金股权。

  范恒山说,民营企业使用金股权控股企业有三个方面的好处:

  首先,拥有金股权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由于金股权的特殊地位,尽管只有一股,在关键时刻,对于原则性问题,持有金股权的企业经营者就可以充分地行使决策权。这类情况特别适用于那些民营资本短缺的中小企业,采用金股权是他们控制企业的最好手段;
  第二,吃小亏占大便宜,表面上企业的大部分股权在别人手里,但由于平时放手由他人经营牵涉很小的精力,同样能享受较高的分红;

  第三,船小好调头,拥有金股权的企业,哪一天所经营的产业不再赢利了,就可以马上行使金股权予以放弃,投资其他行业。这一方法适用于所有民营企业,特别是大的私营企业有利于规避经营风险。

  此外,在民营经济论坛上,范恒山还指出民营企业要通过股权变动开展资本运营,才能获取更多的利益。

  许多民营企业在企业做大以后,由于股权结构单一,反而使企业缺少灵活创新的机制。因此,民营企业不要固守股权,要根据经营的需要随时改变股权结构,股权该出手就出手,通过资本运营尽快获得收益,哪怕是最好的企业,在形势好的时候出卖股权,卖大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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