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尚未到期,怀孕职工却被公司开除。近日,蓝带啤酒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办事处(武汉)此举遭到员工质疑,江汉区劳动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汉口居民胡正华女士称,从2004年4月26日开始,她一直在蓝带啤酒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工作,劳动合同于2007年4月到期。今年7月以前,胡正华一直按月领到工资,全部以银行汇款方式存入工资存折。
但在7月17日,领导口头向胡传达了“公司暂停其工作”的通知,并停发工资,此时她已怀孕28周。8月1日,胡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怀孕证明寄到广东省肇庆市蓝带啤酒公司总部。8月30日,办事处再次传达了蓝带啤酒广东总部“解除胡正华劳动合同的决定”。
对此胡认为,“蓝带啤酒”违反了《劳动法》,她先后向武汉市妇联权益部和肇庆市妇联权益部反映此事,要求蓝带啤酒销售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9月28日,该公司华中办事处负责人称,此事是其前任经手的,具体情况他不清楚,已向公司汇报,将尽快解决此事。
至今,胡女士仍未得到“蓝带啤酒”的任何新回复,江汉区劳动局已就此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