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企业办社会,主要是针对传统的国有企业而言的,企业建立和兴办了一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联系的机构和设施,承担了产前产后服务和职工
生活、
福利、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这类社会职能具体到企业,除了包括它的后勤部分之外,还包括它的一些公益性事务。一般情况下,我国国有企业除了直接生产经营之外还进行大量的非生产性活动,如企业办学(指普及型学校)、办医院、办幼儿园、办劳服公司、办生活服务公司、企业承担离退休人员、公共设施建设乃至还包括一些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如公、检、法及市场管理)等等。这些活动大多带有纯粹福利性、供给性和安置性的特点,即这种行为或职能不考虑
经济效益问题,只是从职工的生活福利出发,或者不是主要考虑劳动生产率,而主要考虑人员安置的问题。因此,这些活动均属于社会职能。企业办社会的直接效果是,每个企业就是一个小社会,企业为职工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社会福利,企业办社会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并且一直延续至今。这种制度下,企业职工的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休等全部责任由所在工作的企业来承担并且都在本单位内部解决。国有企业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一种局面。不仅如此,很多企业不仅要对职工本人负责,还要对其子女的入学、
就业负责。这使得几乎每一个国有企业都成了一个小社会。因此,人们一直把国有企业形容为兼有生产、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管理的“社区单位”。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办社会,为稳定职工队伍、改善职工生活、提高职工生产积极性做、促进生产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出了贡献。在市场经济时代,企业办社会,占用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了企业的盈利能力,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影响了企业的科学决策和管理,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造成了国家对国有企业的预算软
约束。当前,只有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国有企业才能真正回归企业的本质,企业才能专注企业发展,才能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
新中国至今引以为自豪的第一个特大型油田,位于茫茫雪原覆盖下的松辽盆地,在上世纪60年代出版的地图上,那里只是一个叫作“安达”的小居民点,这就是今天的大庆市。排行第二位的胜利油田,地处荒凉的黄河入海口,望不到头的芦苇和盐碱地是那里最常见的景致。在远离城市的情况下,为了石油、为了国家,“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没有住处,自己盖房、修路、搞基础设施建设;孩子无处上学,自己办幼儿园、小学、中学;人会生老病死,那就自己搞医院、养老院甚至殡仪馆。事情办成了,中国摘掉了“贫油”的帽子,企业办社会的摊子也随之形成。
客观地说,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承担了各种社会职能,曾经为解决职工后顾之忧、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生产发展作出了贡献。
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更显得意义深远。尤其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各种经济成分都要求享受“国民待遇”,国有企业必须放下企业办社会的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平等参与市场
竞争,不改革没有出路。而解决中央企业的社会负担问题更具有重要的
战略意义和现实的紧迫性,中央企业大多处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肩负着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要使命,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讲,企业办社会已经成为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枷锁。同时,将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办社会职能分离出去,也是理顺政企关系的一个重大举措,将为国有企业提高竞争力、实现做强做大的战略
目标创造更好的条件,也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企业办学校等社会职能由于管理体制不顺造成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1995年以来,一些“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和部分地区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卫生部、原劳动部《关于若干城市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的意见》的精神,对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进展很不平衡。
自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
石化、中国石油、东风
汽车等3家企业成为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单位以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由陈同海为组长,张耀仓、刘根元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工作
办公室,同时成立了地区协调小组,相关企业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积极推进移交工作。中国石化按国务院规定需移交的单位分别属于40家直属企业,分布在17个省区市,分离移交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针对此种情况,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加强与地方政府的......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