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文原载2006年6月21日《中国文化报》)
经济学家理查德·帕斯卡尔说:“逐渐地,国家的强盛将由该国公司的竞争力决定。”企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因而企业生命体(社会的一个细胞)还肩负一定的社会责任,即“超越利润之上的目标”。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起源于欧洲,是对西方企业的竞争模式和牟利思想的深刻反思,近年来开始流行。《财富》和《福布斯》等商业杂志在企业排名评比时加上了“社会责任”标准;联合国甚至成为推动企业发挥社会责任的重要机构,在2000年7月正式启动的“全球协议”中,秘书长安南呼吁企业约束自己自私的牟利行为,并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成是一个渐近的过程
企业的生存责任经历了一个从股东受益到社会受益的过程。早期公司立法充满强烈的个人本位主义,使人们在对公司的认识上一直停留在把公司看成仅仅是股东们共同出资共同受益的组织体,因此,追求股东们利益最大化也就成了公司的唯一目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指出:“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它的资源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另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科斯则基于对企业产生与性质的分析得出了企业“不可超越逐利边界”的结论。
然而,随着经济的开放化和一体化,企业若仅把自己作为利益的孤岛,已很难适应竞争依存关系和利益生态循环的需要。企业在日益成为社会经济中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和最重要的经济力量的同时,扮演的社会角色也越来越重要。传统经济理论,即“股东中心主义”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企业社会责任”(简称CSR)理论由此取得了越来越大的话语权。CSR理论认为,企业的目标函数不应该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即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在这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对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客户、政府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企业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是传统的企业社会责任,它包括的内容颇为广泛,诸如向医院、养老院、患病者、贫困者等进行慈善性捐赠,招聘残疾人、缺乏劳动技能者或其他就业困难者,向教育机构提供奖学金或其他款项,参与预防犯罪或为预防犯罪提供资金等均属此列。
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不仅关系到当代人类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是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企业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承担责任,是企业对全人类负责的体现,因此,企业的此项责任是典型的社会责任。
跨国公司最近10年持续不断地开始了“道德革命”
实际上,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成并非完全是理论推演与突破的结果,更大程度的推广动力来源于企业自身。8年前,美国服装制造商Levi Strauss雇佣年轻女工在类似监狱般的环境中工作一事被媒体曝光后,为挽救公司形象,Levi Strauss草拟了一份公司社会责任守则。在此基础上,美国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AI)联合11个国家的20个大型商业机构、非政府组织、工会、学术团体、会计师事务所等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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