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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用人难瓶颈 劳务派遣受青睐

2007-6-15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丁洁

  区别于传统用工模式中用人单位“只用人不养人”,劳务派遣机构“只招人不用人”的现状,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劳务派遣这种新兴的用工模式逐渐受到省城企业的青睐。太原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太原市已有30余家各类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成功聘用到了合适的职工,共计2400余名。

  劳务派遣,即人力资源派遣是顺应市场而产生的一种新兴企业用人机制。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关系建立在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意外伤亡保险由派遣机构代发、代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这种用工方式越来越受到国有企业的青睐。去年7月份,太原公交公司委托市职介服务中心公开向社会招聘220名驾驶员,所聘用人员均以劳务派遣的方式进入企业工作。其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由市职介服务中心代发、代缴。去年9月20日,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的230名专职消防队员及文职雇员,也是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的。

  据了解,太原市许多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面临正式职工在调整其劳动关系时难度大,职工安置成本高等问题,同时一些企业内部普遍存在员工老龄化、社保机制制约等现象。而劳务派遣改变了传统的用人机制,可以有效解决国企改制中的这些难题。聘用人员与派遣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使企业减少了员工管理成本,还可以随时根据企业的运转情况来增减人员,形成了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太原市职介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派遣部负责人凌俊表示,作为近年来一种新兴的用人方式,劳务派遣的运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为保证劳务派遣业务规范化和专业化,派遣机构需严格把关,认真核实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于风险高的单位,应本着为劳动者负责的态度不予派遣。他还介绍说,劳务派遣不仅对企业有利,也深受劳动者欢迎,因为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际上,劳动者的工资及社会保险金支付者仍是用人单位,如果发生工资拖欠或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职介中心将负责出面解决。即使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档案关系仍保留在职介中心,依然可以以自谋职业者的身份缴纳保险。同时,还可以进入中心的人才储备库,寻找适合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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