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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2006-1-9 来源:人才市场报


答:劳动合同的生效,指的是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3、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必须合法。

如果一份劳动合同满足了上述全部条件,是不是劳动合同就自然生效了呢?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但是,合同也能约定生效的时间和条件。《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粗粗一看,这一条似乎与劳动法的规定不一致,实际上“订立之日”也即当事人“签字之日”,两种表述是同一个意思。只是上海市的规定更为灵活,除规定劳动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即签字生效)外,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生效的特殊条件,即允许当事人对生效的时间自行作出的约定。

我们知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以后,劳动合同才生效。单有劳动者的签字或者单有用人单位的签字,劳动合同都不能生效。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在同一天签字的,那么劳动合同就从这一天起生效,但如果双方不是在同一天签字的,劳动合同就在后一个签字人签字后生效。如果有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那么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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