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职业发展
>
职场动态
从事有毒有害、井下、高温特殊岗位工作的,可按规定发放补充养老金
2006-2-24 来源:文汇报
咨询
员:按规定,凡1992年底前已从事有毒有害、井下、高温特殊岗位工作,累计年限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按原国家规定比例折算的工作年限不满7年的,均发给一次性补充
养老金
3000元;满7年及其以上的,发给4000元。
[我要评论 ]
[返 回 ]
相关文章:
-
将养老金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
2006-02-22
-
上海市养老金领取网点增加到2460个 养老金发放日告别领取“长龙”
2006-02-21
-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2006-02-20
-
辽宁:养老金计发办法开始测算
2006-02-20
-
辽宁: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可多缴多得
2006-02-20
-
保费未缴够年限 退休难享养老金
2006-02-10
-
养老金计发领取可自选
2006-02-08
-
2005年全国养老金总收入超过5000亿
2006-02-06
-
加拿大退休金计划
2006-01-26
本月热点
本周热点
发布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