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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应当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2006-12-14 

  效劳动合同应当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答: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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