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前员工辞职后自己办起了公司,开展和老东家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一纸诉状,老东家将这5位前员工告上了法庭。因涉嫌侵犯原单位的商业秘密,该案已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原告上海布里斯班教育培训中心在诉状中称,谢某、茅某原是原告公司员工,离职后设立上海优而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招募原告另外3名离职员工,从2006年9月起,被告与原告相同或相似的海外游学培训业务,包括原告的主要商业渠道如向明中学等一批学校共计30余家客户,目前被告与有关学生签订40余人的学生出国游学合同。原告同时认为,被告公司注册资本仅为10万元,经营范围并不具备办理出国项目的资格,因此原告还涉嫌超越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