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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局发布招聘广告示范文本

2007-3-20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招聘人数若干,月薪近万元……对求职者来说,这种字样广告已经司空见惯,但今后这种情况将会被规范。16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次向社会发布了职业招聘广告(简章)的示范文本,其中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发布的职业招聘广告必备要素进行了明确。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工商局向全市广告媒介单位发出“发布规范职业招聘广告”的建议,督促全市广告媒介单位严格查验单位有关证明文件、审核广告内容,不发布虚假广告。

  据介绍,根据《广告法》、《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次发布了职业招聘广告(简章)示范文本,其中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通过媒体发布广告时的必备要素和基本要求都分别做了明确。比如,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或简章中,要能够明确识别用人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或者简称;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明材料核准的详细地址;清楚表明工作性质和特点的招聘岗位名称,所需人数以及招聘条件等。此外,用人单位的广告中如果没有列出招聘条件内容的,就被视作无任何招聘条件要求,因而对前来的应聘者就不能以不符合招聘条件为理由拒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对于代理、发布虚假违法职业招聘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法查处。

  与此同时,针对春节过后劳动力市场供需两旺的情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3月5日到4月6日,全市开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织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要对不法行为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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