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中人网2007年10月25日"解读《
劳动合同法》及应对系列高端论坛"文字实录节选)相对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合同制度修订、修改和完善的具体程序,明确了工会的作用,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什么呢?第一制订、修订规章制度时候应该遵守程序,没有工会的尽快推选职工代表,第二充分利用《劳动合同法》对于职工代表概念的缺失,巧妙利用选举方式、选举手段等措施顺利通过规章制度,比如等额选举、差额选举,等额选举是只有一个侯选人,大家对他投票,还有差额选举,两名以上候选人,谁得票多选谁,包括职工代表选举,谁提名呢,这个法律没有规定,咱们可以灵活应用。第三制定出严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企业行使管理权的基本要求,为什么呢?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引发出案件的时候,法院要求用人单位举两方面证据,一方面事实证据,究竟做了什么,还有一方面就是法律依据,所谓法律依据就是企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内容、制订程序、合法性、有效性都需要举证,所以必须制定出严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