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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08-3-20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读者问:我在某公司干了好几年,对于职位、工资等方面我一直都比较满意。前几天,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通知说,公司今年要调整产品结构,此举将牵扯到部分员工的职位及薪酬的变化,所以包括我在内的几个人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也将有所变更。

  现在,我与公司所签劳动合同还未到期,请问,这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吗?

  答: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另外,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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