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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跷跷板”中的公司治理

2008-5-23  作者:张华强
回归中庸 ,守护诚性 ,追求“内圣”

  在过去的2007年,因公司败德行为而落马的中国企业高管不下十名,从谢国胜因涉嫌合同诈骗到上海电气集团接二连三地发生高管受审事件;从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义超因涉嫌偷税到河南首富孙树华骗贷,潮起潮落。面对前车之鉴要求企业高管善始善终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似乎更为重要。如果把公司运营比作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本位利益与环境利益、这一部分与另一部分主体利益的“跷跷板”,那么公司治理就应当在动态中守护“中庸”,守护企业形象与职业诚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治理的使命就是促使公司作为一个健全的机体向传统儒家中庸精神回归,通过“内圣”境界的实现,趋于和保持“外王”市场的目标,从而为基业常青奠定坚实的基础。

  回归中庸

  企业组织作为一个健全的机体,拟制的人格也应当是健全的。但是两权分离之后,管理权强势的形成对所有权产生了异化,公司败德行为的加剧也说明企业的拟制人格出现了分裂。公司治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为了弥合这种分裂,通过中庸恢复失去的平衡便成为一种重要的选项。

  治理这个理念在我国很早就出现了,有关学者把孔子构建的儒家管理思想体系称为治理思想体系,可以把《中庸》看作讨论治理的专著。《中庸》第20章指出:中庸就是让人们“知所以修身”;因为“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当然,《中庸》所说的治理与今天的公司治理是有区别的。儒家的治理对象是个人、家庭与国家(天下);公司治理的对象当然是指企业。前者的治理与管理是一回事,治理就是管理,管理就是治理;后者的治理与管理有着比较清晰的界线,治理就是治理,管理就是管理,表现为企业内部分工与职责的不同,各司其职。如果把治理与管理的界线放大来看,主张中庸学术精神的学者,与致力于现实利益的管理者有着不同的天赋和环境,如果各自使用自己的语言说事,就很难沟通。然而,物极必反,当管理者居于强势地位,极力把治理视为另类,使得治理随着所有权的退隐而逐渐缺失时,治理就要回归自身。《中庸》把治理与管理当作一回事体现的就是自己对自己进行管理的精神;公司治理的回归自身就是恢复企业的自我约束机能,因而可以是对中庸精神的回归。

  企业具有拟制的人格,如果说管理是外显的“我”,那么治理就是内省的“我”。企业要在市场上生存和发展,要有外显的形象,同时也离不开内省的力量,“道并行而不相悖”。当然,治理的内省不能代替管理的外显,公司治理必须具有自己质的规定性,否则就没有自己独立存在的意义。这种质的规定性就是对中庸状态的维系。如果把企业各种利益关系的运动比做“跷跷板”式的此起彼伏,那么治理的任务就是努力保持它们之间动态中的平衡。因此,企业健全的机体要想找回在两权分离中丢失的自己的另一半,恢复治理的功能,必须找回自己另一半的灵魂——中庸精神:使管理者成为具有理想人格,达到至善、至仁、至诚、至道、至德、至圣、合外内之道的理想人物,使企业进入“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和合”境界,否则外显的工夫就可能出问题。

  当我们带着治理管理分工合作的任务,重新审视《中庸》时,就可以发现其中蕴涵着丰富的宝藏,从中找到很多有用的方法。比如《中庸》倡导的“执两用中”,将它用在治理方面,有利于正确处理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当一方损害另一方利益的倾向应当受到抑制和制止,受损害一方的利益应该得到援助和补偿。显然,“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中庸》第6章),持中致和,“允执其中”是由变易达到和谐的通路。再如,《中庸》提出了治理的九条原则,“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体群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工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中庸》第20章)如果我们剔除其封建色彩,用新型的相关主体的名称取而代之,这些原则都是不能忽视的。如果说要求管理者在开拓进取时面面俱到可能束缚住他的手脚,那么在治理时就不能不统筹兼顾。《中庸》曾经被推崇为“实学”,被视为可供人们终身受用的经典,强调的是其实践意义,这至少在公司治理的范畴内并非虚言。

  守护诚性

  中庸思想曾经被作为迂腐保守等封建糟粕的代名词遭到批判,把公司治理视为回归中庸并不是开历史的倒车,不过这需要对中庸的概念给予新的解释。企业是赢利性组织,基本的职能是创造价值,这一点不必用中庸加以掩饰。但是当两权分离,在管理中普遍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的情况下,要求代理人、执行者坚持中庸——忠实于企业的相关利益主体则十分必要。回归诚性的传统美德,是完全应该没有任何借口的。

  《中庸》认为:“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然而“不偏”的是什么?“不易”的又是什么呢?答案是诚性。《中庸》第一章开篇便指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这句话具有统领全篇的作用,儒家对中庸的论述就是围绕这个命题展开的。“性”即“诚”。《中庸》第十九章指出:“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性”讲的是诚性,诚性当然离不开诚信,同时具有忠诚的意思,是人应当具有的本性。《中庸》第三十二章指出:“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中庸》的前半部分强调中庸的重要性及其方法论意义,是为下半部分做铺垫的:后半部分则直接论述培养诚性的具体途径等问题。《中庸》把诚性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基本法则,对它的论述占全书的三分之一以上。当我们从诚性出发来理解“中庸之道”时,就能更深刻地领会儒家把它作为最高道德标准的良苦用心。公司治理回归中庸就是对市场经济趋利性的一种校正,守护诚性。

  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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