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国典当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典当行业协会会长 郭金山
提要:曾经有同行向我抱怨,“现在银行也来抢我们的地盘了”。我告诉他,银行不是抢我们的地盘,他们是在“收复失地”。对于任何一个企业,如果将希望寄托于竞争对手的身上,那永远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典当行也是如此
插语:如果说资金实力是一家典当行的硬实力,那么对新品种的开发能力就是“软实力”。目前典当行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隐忧,就是业务品种过于单一。据统计,全国的典当行将大约70%的资金都放在了房地产抵押贷款这个业务品种上
2007年是典当业在建国后“重生”的第20个年头。从之前的乏人问津到如今的日渐兴盛,典当业的发展一路跌宕起伏。
随着近几年经济的高速增长,居民个人以及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的需求也愈发旺盛。由于长期以来银行对这部分客户的“忽视”,典当行就有了用武之地。于是,我们看到了近几年典当行的数量急速窜升。
但是,随着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如今的典当行在发展中又再度遭遇“瓶颈”——风险防范、产品创新。
而在过去的十余年时间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不断更换,客观上也给典当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至于未来,典当行会向何处去,更多则取决于典当行自身的发展状况。
新、老典当行
尽管依然名为“典当”,但今天的中国典当行,既不是“典”、也不是完全意义的“当”。
“典”是“借”的意思,而出典人借钱不用交纳费用,承典人无偿使用当物;“当”则是指物品被抵押绝当后,如果赔了钱,“借款人”就要认倒霉,如果赚了钱,就要全部归“借款人”所有。过去的“当”允许旧货收购,如今的“当”不允许直接接受客户的绝当物品。
简言之,今天的典当行就是一个“发放质押、抵押贷款的机构”,随着近些年监管政策的松动,典当行放款的主要对象也在发生变化。
在人民银行监管期间,典当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居民个人,其次是非国有的中、小型企业。现在,政策对后者的“限制”已经取消,典当行对个人以及任何性质的机构都可以进行放款。
新、老典当行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在于,由于面对的当户特点不同,因此在经营手段上也大相径庭。
旧社会的老典当行面对的客户主要是两类,一是穷人,二是纨绔子弟。由于这两类人往往都不会赎回自己的当物,因此,老典当行就会拼命压低对当物的估价,从中获利。
现在典当行面对的当户都是在短期内急需资金周转的个人和中小企业,他们典当的目的就是融资,而不是“卖”东西。在能够充分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典当行是乐于多放款给客户的,因此也不会存在那种故意压价的情况了。
由于典当行是一个放款机构,风险防范就成为典当行在经营管理中最为重要的课题。传统的典当行是“只认物、不认人”,现在的典当行则是“既看物、又看人”。尤其对于今天的典当行而言,最大的风险不是来自于物、而是来自于人。
例如,拿一套房子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和进典当行做抵押贷款,两家机构对其估值可能同样是100万。银行会根据规定,按照估值的60%-70%进行放款。典当行则还需要“看人”,询问客户的资金用途、客户的诚信度、回款能力,在综合考察上述因素之后再进行放款。而放款的数额可能会高于银行、低于银行甚至是拒绝放贷。
产生这个区别的原因就在于:银行的业务内容比较丰富,不可能对每一笔业务都细细地查问;而典当行由于本身的规模较小,业务也不多,就可以对每笔业务都认真的审核,以此来防范风险。
同时,由于典当行的放款资金只能做应急之用,典当行的客户流动性必然就会大于银行。银行可以通过建立每个客户的信用记录作为防范风险的手段之一,但这对于典当行的作用就相对弱一些。典当行必须重视每一笔业务,“把鸡蛋放在10个篮子里”,对客户仔细斟酌,以此来防范风险。
典当行在了解客户的资金用途后,也可以给对方一个合理的用款建议。对于某些想“借钱”来赌一把的客户,典当行是不会放款给他们的。
客户可以用典当行的钱,但并不是数量越多越好,也并不是时间越长越好。从典当行获得的贷款只占客户投资资金总量的很少一部分,而且有能力尽快还款——这样的客户才是典当行的理想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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